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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搜旺角元朗藥房撿含禁藥減肥藥

蘋果日報 2016/06/27 06:00

衛生署毒藥

衞生署今日突擊搜查兩間位於旺角及元朗的店鋪,揭發兩店涉嫌非法售賣兩款名為「4LSLIMNESS」和「4LSLIMBURNPLUS」的減肥產品,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的第1部毒藥「雙氯芬酸」。署方建議,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使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求醫。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衛生署早前根據情報,在上址兩店購得上述產品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有關樣本含有第1部毒藥「雙氯芬酸」,衞生署繼續調查。

衛生署發言人指,「雙氯芬酸」是非類固醇消炎藥,可用於止痛,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及胃潰瘍等。含有「雙氯芬酸」的產品為處方藥物,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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