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都日報報道,事件中的港商張然(假名),與妻子楊雨(假名)同為汕頭人士,均年約40多歲,二人於1981年結婚,婚後育有子女由岳父岳母照顧。1986年,從事縫紉設備生意的張然開始發迹,數年間成為粵東地區的行業龍頭,張然於1992年投資移民香港,並在香港成立公司。
至2005年,楊雨患腸癌病逝,但88歲的楊父直至去年底才知道女婿名下71處物業,有很大部份是夫妻聯名擁有,根據國內《繼承法》,死者的父母、丈夫及子女等都是合法繼承人,楊氏夫婦理應分得女兒一部份遺產,估計女婿現有財產達5億元人民幣,楊氏夫婦可分得約一億元人民幣。
不過,張然認為他是香港居民,應該適用香港法律,故岳父岳母沒有遺產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