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又補充銀行只曾以平郵信件形式通知,提醒客戶如有易碎物品,應該移除,「牽涉約1,000個保險箱客戶,如果封信沒退回銀行,他們便就咁搬你個箱。如果平郵退番來,佢就會打電話通知箱主。咁我覺得好唔合理,畀幾千蚊一年(費用),喺保險箱一定係放好重要,好有紀念價值嘅嘢。銀行應該每一封信,加多幾蚊寄掛號,就算1,000個客戶,當每一個人要多付10蚊,但相對人哋物品價值,10蚊算得咩?銀行完全冇衡量輕重。」
東亞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稱,該行就保險箱搬遷有既定處理程序,亦會在保險箱搬遷前透過信函及分行通告預先通知受影響客戶,以便客戶作出安排。
據該行紀錄,翁小姐個案所涉保險箱是整棟由大埔廣場分行搬至同區大埔分行,過程不涉開啟保險箱,搬遷程序按業界保險箱最佳操作建議執行,該行會與翁小姐保持溝通,以作跟進。
■記者周鳳儀、黃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