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太太在致電丈夫後才獲悉情況,而且還在視訊中看見一個穿睡衣的女人。「你……」無論丈夫如何解釋,她都認定丈夫不忠,而且明目張膽。
C太太在掛線後安然入夢了。當然,若C打後被揭發,他是百辭莫辯。
A和B誠實,C說了謊。表面上最不應該的是C,然而B的做法才教人最難接受。何解?因為A和C都有為太太設想,都關心太太的感受;而B只考慮自己,認為只須向自己交代就夠。因關心對方而說謊,相比誠實而不關心對方,哪個較差?
不該說謊,更不該不尊重對方。別拿着「問心無愧」四個字,理直氣壯地罔顧對方的感受,因為每個人都有疑心。並非存心不相信對方,問題是我們連自己也會懷疑,怎麼可能不會懷疑他人?避嫌是戀人們應有的責任,首要的,是避免讓自己處於嫌疑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