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大選,是一個很有趣的民主選舉實例。首先值得注意的,就是一如中文大學關信基博士針對政黨政治發展問題向立法會所說,要點不在是否容許參選特首的人有政黨背景,而是在他是否代表政黨參選;只有以政黨參選的選舉,才能真正達到發展政黨政治和真正民主政制的目標。
英國大選結果是工黨贏取得大多數議席,因此,英女皇隨即召見工黨黨魁貝理雅,任命他為首相,並命他組織政府。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按照憲制慣例,英女皇必然任命在大選中取得大多數議席的一黨的黨魁為首相,不可能憑一己愛惡或對孰優孰劣的判斷而作他人想。報章普遍標題貝理雅「慘勝」、勢必年內退下由白高敦取代等等,對英女皇毫無影響,那是工黨內部的事。貝理雅的伊拉克政策,使工黨損失不少議席,由413席跌至355席,大勝的主力在財相白高敦的經濟政策,所以預料工黨不久便會更換黨魁,那是該黨自保的唯一出路。到時貝理雅向英女皇辭職,女皇就會任命白高敦為首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