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盤問原告白兆軒(36歲,圖)時指,意外發生於2013年6月2日,骨科醫生向原告發病假至2014年10月8日,但病假完結翌日,白隨即向精神科醫生聲稱有驚恐症,獲延長病假至11月10日。辯方質疑白一方面聲稱腰臀的病情嚴重,卻停看骨醫,並認為白為取病假而訛稱有驚恐症。
白稱停看骨科是因醫生說除非換關節,否則繼續求診也是徒然,重申當日見精神科時的確有驚恐症。惟辯方再踢爆,骨科醫生從沒在醫療紀錄上指白要換關節,白在另一份病歷報告亦說在上述時段沒驚恐症,白聽罷否認說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574/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