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稱,陳同佳案發後,台方已採集證據及調查完畢,獨缺疑犯口供等關鍵證據;檢方曾三次向港方提出移交逃犯請求。台方對港方擬修例樂觀其成,希望未來若港方同意引渡犯人,也一併移交相關證據資料。
台港沒引渡條例,使兩地變相成為逃犯避風塘,但台灣與大陸早在10年前已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不少藏匿內地的台灣疑犯均能引渡回台,但協議不適用於港澳。有台灣立委認為是政治原因,香港回歸後台港關係變敏感,台港警方合作逐漸減少,因港台司法互助涉主權問題,港府有顧慮,自我設限。據指台方曾多次要求香港拒絕台灣通緝犯入境或留置機場,港方都拒絕協助。
律師黃國桐指,台港分別屬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引渡與否主要考慮當事人有否公平審判。但近年台灣借鑑美國舉證法後與港差距收窄,兩地簽訂引渡協議條件「行得通」。台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列明台灣與國際間司法互助事項,中港澳均納入互助範圍,但限於取證據等,不包引渡疑犯。
■記者沈燕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