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巴黎到鄉下的酒店,更沒有熱水器。這個水煲一直陪伴着我,返港之前才送了人。每次遇到收拾房間的女服務員,都搖頭咧嘴笑:「甚麼怪客人都看過,就是沒有一個帶着那麼大水煲旅行的!」
如果每天寫稿,記得東西詳細,是好事。但有時重看時覺得累贅,反而是返港後下筆好。忘記的細節,並不重要,文字更能簡潔。這次旅行寫了《慕扎醫生》和《波爾多之旅》,將發表在《壹週刊》上,這裏不去重複了。
良伴除了那個大水煲之外,就是iPodMini了。出發前由網上下載了十本小說,在火車上慢慢聽,從阿姆斯特丹到巴黎四小時;由巴黎到鄉下碧麗歌Perigord又是四小時,來回八個鐘,加起來是半天時間,不愁打發不了。
iPodMini生產後大受歡迎,美國本土已不夠賣,其他國家的人只聞其名,看到我拿出來聽,都虎視眈眈。本來我這個大頭鬼,不見東西是常事,也沒特別保管,但這次為了需要,用完了總是小心翼翼放進和尚袋中。連過夜,也要鎖入酒店的保險箱內,算是對得起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