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Dr. Seuss從少年時代已特立獨行,他的筆名由來是他讀大學時因被發現與同學飲酒,時值美國禁酒時期,校方禁止他參與學生雜誌編輯工作以作懲罰,他卻沒乖乖就範,而是改用此筆名繼續「秘撈」。後來,他到牛津大學攻讀博士,但未畢業就輟學回國當廣告插畫師及雜誌作者。現在IT人放棄讀書創業是很「型」的事,但畫畫?恐怕沒幾個家長接受吧。
和不少創作人一樣,他的第一本書遭幾十家出版社拒絕,但他沒有放棄。他最傳奇的作品,則是50歲出頭時獲邀為培養兒童閱讀興趣寫故事,條件是只能用指定的348個簡單詞彙。他費了一年心力,用236個字寫成了《The Cat in the Hat》,馬上深受兒童、家長及教師的歡迎,很多兒童因而愛上閱讀。他及後獲獎無數,被視為兒童書的一代宗師。
如要用Dr. Seuss角色總結他的人生,筆者會選Sam-I-Am或Horton the elephant的堅持、不理旁人目光的勇氣;要成功不就是不甘平凡,無論要多長時間的等待,堅持做自己嗎?但或許他會覺得Gerald McBoing Boing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是更貼切寫照。
張亮
香港賽馬會慈善及社區事務執行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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