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出售冒牌Celine袋 最具潛質運動員稱不知犯法

蘋果日報 2017/04/26 11:36

陳祉嘉曾穎昭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羽毛球港隊賣冒牌貨

曾獲選「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的羽毛球港隊女代表陳祉嘉,聯同體育學院羽球女將曾穎昭,將「高仿」盜版手袋放上網拍賣,被海關網上放蛇揭發,兩人被拘控一項賣冒牌貨罪。兩人早前打算要求自簽守行為,今早在沙田法院再提堂,雙雙承認控罪,繼續保釋待判。求情指兩人不知道賣冒牌貨犯法。
首被告陳祉嘉(27歲)及次被告曾穎昭(22歲)承認去年11月16日在港鐵火炭站近A出口犯案。案情指海關人員在Carousell「旋轉拍賣」網上,與賣家協議以550元購買涉案的偽冒Celine商標的手袋,相約交收。陳現身收取預先記認的550元鈔票及交出手袋,被捕警誡下指手袋屬曾,知道是「A貨」,她受曾所託交貨及收錢,沒收取報酬。海關拘捕曾,曾表示手袋是3個月前朋友給她,朋友並稱是「高仿貨」,她不想浪費才放上網賣。兩人在警誡均承認知道手袋是冒牌貨。
辯方求情指兩人在犯案時,各不知道賣冒牌貨是刑事罪行。裁判官認為此說法耐人尋味,很難想像在香港,與兩告年紀相若的人會不知道賣冒牌貨是犯法。
律師續求情指曾罪責較高,她放售手袋是已講明的「高仿貨」,無意瞞騙買家;而陳只是幫朋友忙。兩被告品格良好,陳由2007年起代表中國香港出戰國際羽毛球賽事,在單雙打皆試過躋身世界前30位。陳現月入約2.1萬元,需用三分之二供樓,又要供養退休父母,並有意打算到浸會大學修讀體育學位。
至於曾,求情指她13歲起任全職運動員,有極佳前途,在體院支取每月約6,700元津貼,其中1,500元用作給家用。辯方兩人認錯認罪,極之後悔。
裁判官指兩人明知手袋冒牌,不是疏忽而沒有檢查商標真偽。若不遵從商標法例,香港會快速淪為冒牌貨集中地,會招致本港在國際上有壞的名聲。本案利用互聯網犯案,可接觸無限多的人,成功機會大大提升,網上世界亦很難作巡邏放蛇。裁判官索取兩人背景報告,押後至5月1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