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他在1997年9月8日使用一份叫「有關公務員/其配偶已享用的房屋福利及與房屋有關連福利的聲明書」,聲稱自己是單身,誤導政府,且配偶沒獲得任何買屋資助,但上述陳述屬虛假、欠妥及錯誤,誤導政府向他批出居所資助計劃一筆首期貸款及居所資助津貼,共逾190萬元。
黃事發時任警方電訊工程師,據悉有關聲明為了防止公務員獲雙重福利,無論該公務員的配偶是否公務員,只要配偶獲房津,公務員便需作有關聲明。
辯方昨要求押後8周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後向黃給法律意見,裁判官僅批准押後至下月12日再訊,黃可以一萬元保釋,不得接觸兩名銀行職員證人。
資料顯示,黃「紅褲仔」出身,從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前身的香港工業學院畢業,其後在香港電訊及香港飛機工程工作,1981年加入警務處,由基層通訊助理做起,不斷進修,有兩個碩士及博士學位。黃曾帶領警隊處理千年蟲危機,全權統籌警隊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他2015年獲委任為創新及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創科局同年11月成立,沒公佈副局長,當時有傳聞指黃是大熱人選,但政府在2016年1月公佈鍾偉強為副局長。
案件編號:ESCC114/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