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5歲首被告黃補淋,別名梁超鈿,共有25次案底。
本案發生於03年6至10月間,5名女事主均於桑拿浴室工作,被騙去5萬至22.5萬元不等,合共58.5萬元,黃早前承認欺詐及盜竊等3項罪。
控方指,其中一名事主於03年10月認識自稱珠寶商人的黃,兩人一夜春宵後,黃表示給事主50萬元,要求做他的女朋友,又拿出4枚鑽戒讓事主挑選作禮物,再假稱要借取戶口滙巨款,博取得信任後,取去女方提款卡,辯稱要提款還債,便逃去無蹤。事主其後發現黃存進的67萬元為空頭支票,她卻反被提走6萬元。
首被告又用類似手法,以提供報酬、代還債或申請美國簽證等藉口,存進巨款予另外4名事主,以奪取信任,再引她們甘心情願存款至黃的指定戶口。案件編號:DCCC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