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東涌嘅公屋都照申請,仲係上唔到樓。」單身漢阿財三年前申請單人公屋,去年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仍不成功,無奈繼續居於月租1,150元的大角嘴工廈劏房,42間住戶共用兩廁一廚,一日三餐被迫出外解決。他指最低工資立法後薪酬增至逾7,000元,但在高通脹下全被「蠶食」,認為政府應將交津個人入息上限,增加千元至7,500元,令他合資格申請。
患有哮喘的長期病患者阿源無申領綜援,多年來未能上樓,3年前因病無法工作,之後妻子從內地來港當餐廳樓面,每日返15小時以上,月入9,000多元,有資格申請每月600元的交通津貼。但每月女兒的學習支出及約500元的醫藥費,令他十分頭痛,「有學券但係學費都要補貼,希望交津、書簿同開學津貼加多啲就最好」。
居於公屋的綜援戶單親母親阿紅,其幼子仍在求學,20歲的長子年前畢業後在快餐店當兼職,月入約4,000元,按規定,全家每月綜援金被扣減約1,600元,母子常為此爭拗,「問佢攞返啲又唔係咁好,佢都要使錢」。現時綜援戶成員如有工作入息,最高獲豁免扣除金額為2,500元,她要求將有關金額提高,令綜援金不致被扣減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