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客家話的姓何被告(49歲)任職家務助理。求情指她本打算離境兩天後返港,因病情嚴重需在醫院治療,故行程延誤。經歷4段婚姻的被告在內地亦有子女,本案的小兄妹已獲保良局介入照顧。
據案情,被告前年10月17日離開深水埗汝州街住所,赴廣東梅縣。小兄妹缺課3天後,23日回校無表面傷勢。兒子向警方稱,被告留下300元給他買校服,而助照顧兩兄妹的「鍾叔叔」亦曾留下200元用作買食物。兒子曾嘗試煮飯及帶妹妹出外玩耍,妹妹則稱被告試過往內地打麻雀。被告於同月25日回港時被捕,警誡下認獨留兒童在家。她在內地期間,兒子曾來電稱妹妹發燒「要攞藥食」,盼母親回家。裁判官認為重犯機會不大,判母囚2個月,緩刑2年,並囑她好好照顧孩子。
案件編號:KTCC4009/15
■記者陸羽平、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