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推出百分百存保制,覆蓋除了「大耳窿」及證券行以外的所有受金管局監管的認可機構(AuthorizedInstitutions,AI),但作為本港銀行體系一員的接受存款公司(Deposit-takingCompany,簡稱DTC),即俗稱財務公司的機構,其信貸風險令人關注,由於有關機構吸收存款能力低,主要靠其他舉債或集資途徑獲資金,故其貸存比率極高,截至8月底,接受存款公司的港元或本外幣總計貸存比率,分別高達728%及488%,遠超於持牌銀行的82%及59%。
不過,金融機構穩健與否,需看其資本充足與流動資金比率,無論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持牌銀行(RLB),均與銀行一樣,需符合國際巴塞爾資本協定,前兩者的監管要求亦更高。
現時本港共有29間接受存款公司,有關機構僅可接受最少三個月存期及金額10萬元以上存款。在港註冊的有限制持牌銀行則有16間,另外12間境外註冊,有關機構只可吸收50萬元以上存款,存期不限。截至8月底止,有限制持牌銀行的港元及整體貸存比率,分別為208%及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