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多款滑板車部件易斷裂移位 手柄多含PAHs長期接觸可致敏
消委會滑板車多環芳香烴
【更新:新增海關回應、影片】
「滑板車」推出以來一直備受歡迎,但消委會測試15款兒童滑板車卻發現過半數都未能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不但有夾傷兒童的風險,部份的手柄管或踏板強度不足,甚至在測試後現斷裂或移位,容易令兒童受傷。
消委會測試15款售價由198元至850元不等的滑板車,結果多達8款在性能及設計上未完全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有5款的手柄管強度未達標,包括出現柄管斷裂或移位、防止手柄管摺合的鎖定裝置損壞,亦有滑板車踏板或踏板底部的連接件斷裂。有5款樣本的車輪及車身間隙尺寸介乎5至12毫米,容易夾傷兒童的手指,亦有滑板的手柄握把末端直徑和前輪直徑低於安全標準的要求,增加兒童使用時的安全風險。消委會稱,已將今次檢測報告轉交海關跟進。
由於兒童玩滑板車時要長時間用雙手抓緊手柄,消委會亦針對手柄物料進行化驗。結果發現15款滑板車有14款的手柄物料都驗出有不同程度的多環芳香烴(PAHs),當中10款含量更高於德國自願性安全標籤計劃(GS Mark)要求上限,有機會刺激小童皮膚,引致發炎。
消委會建議家長應根據產品標示的適用年齡、最大承重等資料為孩子選購合適的滑板車,並要留意滑板車的說明書及標示是否齊全。由於兩輪和三輪滑板車需要不同的平衡技巧操作,家長宜根據子女的能力選購,使用時應為子女穿戴合適的護具,如頭盔、護肘、護膝、運動鞋等,並由成人監督下在人流較少、地面較平坦的地方使用。當兒童玩完滑板車後應立即洗手,以免攝入PAHs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
海關表示,已針對其中六款未能通過國際及歐洲標準的滑板車,向有關零售店鋪及分銷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供應有關滑板車。海關重申所有進口、製造或供應到香港的玩具,都要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和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5款滑板車通過全部測試及有完備標示說明】
1. 「Globber」Primo($580)
2. 「HTI」Disney Toy Story Move & Groove Scooter($399)
3. 「Avigo」Twisty Scooter($200)
4. 「Zinc」Interceptor Scooter($350)
5. 「HTI」Hello Kitty Folding Scooter($399)
【3款滑板車測試評級最低】
1. 「Fei Yue」極限王子兒童滑板車($198)
2. 「Mesuca Disney」 Frozen Multi-Function Scooter / DXK35-Q ($390)
3. 「ScooTer」 SSWT-929 ($220)
(資料來源:消委會)
消委會測試發現多款兒童滑板車的結構安全未完全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馬泉崇攝)
消委會建議兒童玩完滑板車應立即洗手,以免攝入PAHs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