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揭賓館經營毒窟 爆料員工判囚主謀女東甩身
藏毒串謀藏毒經營煙窟幸運別墅
曾有勒索及行劫等案底的39歲男子,去年受聘於旺角一間賓館工作,同年年底因與女僱主就薪金問題發生爭拗,報警求助,更向警員自爆曾受女僱主指使,向租房人士出售毒品,警方亦在賓館及男子身上搜出毒品。男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藏毒、串謀藏毒及經營煙窟3罪,被判監16個月及罰款2,000元。不過,案中一度受查的女僱主其後則因證據不足獲釋,全身而退。
男被告吳偉龍曾有10項案底,但與本案並不類同。辯方求情指,被告自1999年放監後努力改過,考獲吊機操作員牌照,從事有關工作,但只打散工;案發前因天雨關係,開工不足,轉至賓館工作,由女僱主包食包住,月入萬多元,同時年終可獲花紅。根據被告的說法,他今次正是因女僱主拖欠其花紅,引發爭執,因而揭發本案。
法官判刑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案中涉及在一所公寓內經營半公開煙窟,方便任何租房人士取得毒品,並在不受監控下吸毒,被識破的風險亦大大減低。雖然被告只是僱員,但罪責與女僱主相同。
案發地點是旺角砵蘭街華美大廈幸運別墅。被告去年12月18日待警方到場時,指控高姓女僱主要他向租客出售各類毒品,並帶警員於廁所通風口找出俗稱十字架的毒品,又指僱主收訂單後安排將毒品放置於此,以便他出售。警方又在被告身上找到1.15克大麻草,以及11元人民幣。
被告向警方供稱,他出售毒品沒有得益,但會有年終花紅1.8至2萬元。而他出售的各類毒品包括海洛英、冰毒、大麻和偉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