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改革】嚟真玩法治? 起草法案交番俾司法部處理
國務院全國兩會
國務院改革方案,提出要重組司法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其實是要「撥亂反正」,將統籌行政立法、起草法律法規以及法律事務管等工作,回歸到司法部門處理。
方案提出,將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起草,負責立法協調和備案審查、解釋,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行政復議應訴,負責普法宣傳,負責監獄、戒毒、社區矯正管理,負責律師公證和司法鑑定仲裁管理,承擔國家司法協助等。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要是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法制工作的國務院辦事機構,職能包括負責統籌、規劃國務院立法工作;審查修訂各部委提交國務院的法律法規草案;起草重要的法律法規草案,以及承擔行政法規的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