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代理偷渡港人案律師受壓被迫退出 司法局令勿炒作「安靜地辦案」
港版國安法盧思位偷渡深圳
(新增:內容)12名因反修例運動被捕的香港青少年,上月23日乘船偷渡前往台灣途中,遭廣東海警截獲。據報12人仍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至今仍未能與代表律師見面。深圳有兩名曾接受偷渡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因受到壓力被迫退出案件。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向《蘋果》指出,其中一名律師早前試圖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馬上被深圳的司法局人員約談;另一名未出發,就已受到律師所的壓力:「他們所裏面要蓋章,(律師)所裏面不允許他代理這種案子,不給他蓋章、同意代理。他以前代理過幾宗人權案件,司法局把這個任務分派給律所,特別盯住這些律師,先在所裏解決了」。
這名律師透露,他日前去了深圳看守所後,也有被他律師所在地的司法局人員約談,對方問他是否知悉案件的背景,「我說是個偷渡案,他就說這個案件牽扯到港獨,要我特別小心,不要接受採訪,不要透露消息,不要大肆宣揚案件」。他表示,當局只要求他「安靜地辦案」,沒有施壓叫他不要接受委託,「目前來看,靜悄悄地辦這個案子是沒有問題」。
而已取得公證,準備明天到深圳試圖會見的盧思位律師表示,從深圳回四川後收到當地司法局來電,要求「備案」,今日就被司法局約談。他透露,當局還是「比較平和」,向他了解誰委託案件、誰介紹案件,要作有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叫我依法辦案,也不要炒作,網上五毛罵你,也沒有必要跟他們吵,把這個案子本身做好」。而不要炒作案件,實際上是不要接受傳媒採訪。但他強調,在這宗案上沒有感受到壓力,「但是他們很關注」。
「像我們這種律師,約談是家常便飯」,盧思位表示「這些都是常規」。盧思位又稱以往代理內地的政治案,就有試過被當局暗示不要代理,但今次沒有。對於有律師受壓力被迫退出案件,他稱有聽說過,但每個地方的司法局不一樣,「這是深圳的案子,對當地可能看得比較緊」。
內地近年不少的政治案件,當事人都被超長時間拘押、無法會見律師、家屬,甚至要被迫接受官方委派的律師,答應認罪以換取輕判。盧思位又認為,個人判斷不會發生這種情況,「明天見得到,這些問題就能解決了。如果明天見不到,這種(模式)可能性就會變得非常大」。
FB專頁「12港人關注組」指出,目前12名被拘留香港人已由家屬委託內地律師代表,但暫時5名前往看守所的律師都無法會見當事人,其餘律師將繼續嘗試。接受委託的律師開始受到不同程度的壓力,至今已有至少兩名內地律師因壓力或司法局命令而退出參與案件。
有律師表示,當局暗示可能將案件升格為「組織偷越國(邊)境案」,刑罰有機會由最高監禁一年提升至無期徒刑。深圳鹽田看守所外亦加設了多一重警崗,保安戒備明顯增強。另外,12人的電子預約探訪服務已被停止,代表律師必須在沒有預約的情況下前往看守所。
12名港人中,張俊富、喬映瑜、黃偉然、郭子麟、張銘裕的代表律師均被拒探訪。李宇軒、廖子文、鄭子豪、鄧棨然、嚴文謙、李子賢、黃臨福的代表律師仍在嘗試探訪。
另一名律師任全牛昨日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看守所要求他出示公證,證明其委託人的身份,稱「只要審核通過律師的代理手續,去會見的話沒問題」。今日任向港台透露,自己最遲下星期會再去深圳。
任向港台透露,12名港人正被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一般在拘留37日後,提請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如果批捕案件會繼續司法程序,否則會移交香港處理,暫時知道他們涉嫌偷越國邊境罪,但不排除會改控其他罪行。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曾回應港府曾否與內地政府洽商,讓12人可以送回香港受審。林鄭指「非如此簡單」就能將12人送返香港受審,「如果香港巿民因為觸犯內地法律而被捕,佢哋要根據內地嘅法律同管轄去處理,然後先再講其他」。
港台亦引述其中一名律師聞宇消息指,家屬希望律師盡快探望子女,另一名律師梁小軍則表示,正等待家屬辦理公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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