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頌樂(28歲,圖)否認於3月1日,在元朗馬會投注站外襲擊便衣警員林富明。警稱案發執勤時沒有掛上委任證,巡邏期間發現被告踢垃圾筒出馬路,遂上前表露身份並問被告「點解喺度踢垃圾桶」。他指被告沒回應,更用雙手推其胸口,令他失平衡,遂用右手捉着對方,終令二人雙雙倒地。他稱被告不斷掙扎,需其他同袍支援方成功向被告上手銬。
辯方呈上數碼電台所拍得的現場片段,影片開首被告與警員均表現平靜,當被告在他身邊走過時,他突用手搭被告膊頭,多名警員即上前制服被告。律師指被告沒有襲警,當時正往醫院探望妻子,惟警員無故阻止他前行,又沒表露身份,及後不合法地拘捕他,但警員否認。案件於本月30日裁決。
案件編號:TMCC 577/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