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的聲明指,雨傘運動後,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曾表示,沒有警方監控WhatsApp等資料,間接承認《條例》沒包括網際通訊,建議把電郵、Google Hangout、WhatsApp等網絡通訊,列入條例中「通訊」(communication)範圍內。
此外,執法人員過去曾截聽到消息來源與記者的通話,不利新聞自由。獨媒的聲明指,前專員胡國興早已承認「條例本身對新聞材料的着墨較諸於法律專業保密權有所不及」,促請《條例》對「新聞材料」的截取通訊及監察訂立更詳盡條文,讓記者繼續監察政府,保衞公眾知情權。
獨媒並建議,政府當局對違規竊聽的執法人員訂立罰則,保護公眾私隱權。不過政府早前表明,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一罪行,足以應付有關問題。
■記者雷子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