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鉛水危機,7月5日,有議員揭發啟晴邨食水含鉛超標,房屋事務委員會遲至7月22日才開會討論,內務委員會更遲至9月1日,差不多兩個月後才開會質詢政務司司長及其他相關官員。又例如去年警方向市民發射87枚催淚彈,民主派提出馬上開會跟進,但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沒有召開會議。及後有警察涉嫌處事不公,七警暗角打人案,委員會遲至10月27日才開會討論。
如果立法會能夠第一時間開會,令有關部門必須回應,我相信官員會盡快處理危機,有所忌憚,不敢失職濫權。
主席亦有維持會議秩序的責任,若議員行為不檢,主席可請議員離開會議室,可謂處以「極刑」。去年6月,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時,梁耀忠議員因官員迴避問題,不斷追問,竟被主席勒令離場。而內會主席亦數次威脅運用權力趕走議員,令議員無法追問,官員則遊花園,亦可輕易過關。
立法會內共有25個委員會,民主派佔議會近四成議席,按過往傳統,可按比例協調得九至十個主席位置,但2012年開始,建制派不再尊重傳統,將民主派出任主席數目壓減到三至四個,今年更揚言只留兩個主席位置予民主派。
因為立法會有功能組別,雖然民主派取得過半數選民支持,在議會中卻處於劣勢。雖然如此,我們惟有更加積極用心議事,做好政策研究、調查社會現況,充份掌握議題,在議會上向官員提出紮實具體的質詢,迫使官員提供更多資料,打開透明度,為市民把關,補議席的不足。
同時,市民亦可主動聯絡議員,要求議員在事務委員會上反映意見,甚至直接致函委員會主席要求召開公聽會,令政府官員不能迴避民意。然而,最徹底的解決方法,是取消功能組別,讓真正代表民意的議員重掌議會,才可徹底扭轉過半數選民意願被矮化的劣勢。
何秀蘭
工黨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