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師科墮5.8億倫敦金陷阱 指中間人違反法庭命令求將對方收監
葛師科官窯瓷器收藏家鄧國鵬臨時禁制令
曾疑墮倫敦金騙案陷阱、被騙去5.8億港元的著名官窯瓷器收藏家葛師科,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三名涉案中間人索償,並要求法庭下令中間人歸還用以質押的11件家當。法庭上月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相關人士處理或變賣涉案瓷器,並須交代瓷器下落。葛師科近日再度入稟,指其中一名被告違反法庭命令,屬藐視法庭,要求將其收監。法庭已排期下月24日開庭處理相關申請。
原告葛師科於入稟狀中引用《高等法院規則》,指被告鄧國鵬未有遵從法庭於上月3日所作出的命令,屬藐視法庭行為。原告現要求法庭作出交付羈押令,判鄧入獄;同時頒下暫時扣押令狀,將被告財產暫時扣押。
葛師科早前入稟控告林萬璋、鄧國鵬及歐陽可森。該案上月3日提訊時,葛要求鄧交代涉案11件瓷器下落。惟葛稱一直未獲鄧的回應,另兩名被告則指無法聯絡鄧。法庭當日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鄧處理或變賣涉案瓷器,並下令鄧須於上月10日中午12時前交代瓷器下落,如瓷器仍在其手上,則須交出並存放在安全地方。
葛於今次的入稟狀中指,法庭作出命令後3天,代表鄧的律師行致函葛的代表律師行,索取葛及其子於2018年10月向警方錄取的口供內容副本,但要求欠缺理據。其間葛的代表律師行要求約見鄧,但對方並未出現,反限葛一方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口供內容,並揚言會向法庭提出申請。
同月14日,葛的律師行收到鄧的誓章,聲言為免自招刑責,拒絕就葛提出的訴訟回應,同時否認葛對他與林萬璋串謀詐騙的指控。葛指鄧一直有律師代表,但他既無就法庭的命令提出上訴,又沒遵行法庭的命令,已屬藐視法庭。
葛在早前的入稟狀稱,自己屢遭誤導,在2017年6月至12月間先後四次與鄧達成協議,同意將11件明清兩代瓷器質押予鄧,以換取鄧的借款。葛於去年5月再與鄧訂立三份轉讓協議,在有關瓷器的價值被嚴重低估下轉讓予鄧。葛向林、鄧及歐陽三人索償,要求歐陽退還3,400萬元,又要求法庭頒令擱置原告與鄧的質押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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