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機情緒即降溫?警隨身Cam明年增至3,000部
監警會隨身cam
警方今日向監警會簡介隨身攝錄機使用守則,警方指出,根據使用指引,前線人員遇到對抗性行為及因應現場環境而決定是否開啟隨身攝錄機,並需在開機前會通知被攝錄人士。根據過去四年使用情況,當警方開啟隨身攝錄機後,有89%被攝錄者情緒即降溫,警方認為已達使用隨身攝錄機效果。
不過,警方承認,現行指引並無具體界定在甚麼對抗性行為下才開隨身攝錄機,要由前線人員憑經驗去決定。警方又表示,明年隨身攝錄機會由現時1,600部增至3,000部,而警方第四代指揮通訊系統亦希望將現行前線軍裝人員的通訊機結合隨身攝錄機功能,屆時所有前線人員就會全面使隨身攝錄機。
警方又指出,在過去四年投訴警察課接獲兩宗涉投訴隨身攝錄機個案,其中一宗投訴警方在使用隨身攝錄機時並無清楚通知;另一宗是有市民以為警方使用隨身攝錄機拍攝,但其實當時警方並無開機。
現時警方對無調查價值的隨身攝錄機片段只會在31日後刪除。但多名監警會委員認為站於投訴警方角度,不少市民會在31日後才投訴,故他們認為應將相關片段延長保留日數至三個月甚至六個月,以便市民投訴時,有助尋找真相。另有委員認為警方使用隨身攝錄機應開啟至整個事件完結後才關閉,以及有委員建議將拍攝片段即時上網,不需使用記憶卡。警方回應稱,會研究委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