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署申禁張震遠任公司董事6年

蘋果日報 2018/03/07 16:13

張震遠商品交易所破產管理署頭號梁粉禁任董事

「頭號梁粉」張震遠所創立兼出任主席的商品交易所,因拖欠員工薪金於2014年4月被頒令清盤。破產管理署署長日前入稟高院,要求禁止張震遠出任任何公司董事。案件今提堂,張震遠未有沒到庭,署方指張任商交所董事時違反董事責任,拖欠27名員工合共逾2,300萬元薪金,亦沒妥善備存公司賬目文件等,案情嚴重,認為應禁止他擔任任何公司董事6年,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再訊。
破產署一方指已將相關文件寄到張震遠的住址,而信件沒打回頭,張亦沒向署方提反對。律師指拖欠薪金一事導致破欠基金須向涉案員工支付逾400萬元,而張亦同時沒為5名員工繳交強積金,又指張亦不當地簽發支票,最後因戶口資金不足而彈票,涉及逾160萬元,張其後辯稱對簽署支票一事沒記憶。
律師指本案嚴重,尤其拖欠薪金金額龐大,認為應禁止張震遠出任公司董事6年,由於申禁董事期限超過5年,聆案官將案件押後6星期以待張會否提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