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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加津貼堵CID逃亡潮每年支出8,100萬

蘋果日報 2015/05/29 06:00

津貼警隊公務員事務局CID偵緝人員行動崗位津貼

警隊CID(刑事偵緝人員)工作壓力大,2011年曾爆逃亡潮,警隊推出14項改善措施,其中爭取多年的「偵緝人員行動崗位津貼」(簡稱JRA),早前終獲公務員事務局批准,以警隊內部儲備金發放。據悉,警方將於6月1日起,向合資格的刑事偵緝人員發放每月1,351元津貼,約有5,000人受惠,估計警隊每年要額外支出逾8,100萬元。

2011年警隊爆發CID逃亡潮,出身CID的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下令研究挽留措施,結果警方公佈14招,其中一項就是「偵緝人員行動崗位津貼」。據悉,該津貼以警隊內部儲備支付,毋須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但需要獲公務員事務局批准,該局今年初才「開綠燈」。

消息指,該項津貼共分兩階段執行,首階段將於6月1日起推行,所有曾完成基本刑事偵緝訓練課程的總部及警區的刑事偵緝人員均可獲發這項新津貼,「除咗個別CID如負責處理後勤資料者不獲發放,因為唔當佢哋調查緊案件,估計有九成人可以攞到津貼。」以現時警隊5,500名CID的九成人計算,警隊每年需額外支付8,106萬元。

至於第二階段,警隊管方原計劃在一年多後,向完成刑事偵緝高級訓練課程的總部CID調高每月津貼至1,700元,但據了解,遭警隊內部強烈反彈,認為此舉對警區擁有相同資格的CID不公平,「同工不同酬。」管方承諾待首階段推行一年後檢討情況,屆時才決定第二階段的安排。

警方發言人證實,警方推行「偵緝人員行動崗位津貼」,目的是吸引人員加入警區刑事調查隊層面的刑事單位,並就範圍擴大及漸趨複雜的刑事調查工作,以及需要額外技能和知識的行動崗位刑事調查人員而設。

該津貼設有兩級機制,以反映不同層面刑事調查工作所需的不同程度訓練、知識及技能。新津貼分兩階段,首階段將於6月1日推行,合資格刑事調查人員將劃一每月獲發1,351元的第二級津貼。警方稍後將訂定推行第二階段的合適時間。但警方並無披露第一級津貼發放資格和津貼金額,亦無披露第二階段推行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