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論壇︱1.6大抓捕(自由撰稿人 鍾誠祥)

蘋果日報 2021/01/06 16:15


過去我們不時在中國新聞版中看到某某內地維權人士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被審被判囚,但是今天這個新聞版上的名詞已來到香港。1月6日,警方展開大規模行動,數十名發起和參與去年泛民初選的人士,竟然被指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捕。這顯示當權者希望藉大規模行動釋放清晰的政治訊息震攝港人,警告任何人都不要試圖透過選舉對特區政府的管治構成任何阻礙。
這次1.6大抓捕釋放的訊息,首先便是為「顛覆國家政權」設下定義。一般人可能認為推翻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以武力手段改變香港的政治體制等等才算是顛覆國家政權,原來在當權者心目中,反對派爭取議會的過半數席位已經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也就是說,即使是根據現行制度向特區政府的施政構成實質阻力,都會被視為顛覆政權的行為,這對香港未來的公共行政將起着關鍵影響。
這次大抓捕發出的另一個訊息,就是特區政府已經就今年9月可能進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進行部署,以求做到滴水不漏,確保建制派可以繼續控制議會。本來特區政府已可憑「DQ大法」,把他們認為較激進的候選人掃下馬,但似乎特區政府或背後的中央政府對此仍不安心,必須把所有反對勢力消滅,因此才甘願冒天下之大不韙,高調地、大規模地以重罪拘捕政界人士。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的其中一個目標,是永遠禁制以初選進行選舉名單協調的手段。在現今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方法下,初選是最有效地讓非建制派爭取最多立法會席位的方式,也只有透過這有系統和認受性的協調操作,才能與由中聯辦幕後操作的建制派選舉機器匹敵。當局為了使香港的選舉結果牢牢操控在當權者手中,禁絕任何形式的初選是必須的。
還有,雖說特區政府可以用「DQ大法」對付那些主張「港獨」、「自決」,又或者曾經到外國「說三道四」、呼籲外國制裁中港的候選人,但這並不適用於某些立場一直保持溫和的非建制派候選人。如果要把這干人等都摒棄於選舉遊戲之外,就必須設法使他們無法參與選舉。以國安法整治這些人便成為有效的選項。
今天若任何人遭當權者以國安法起訴,基本上已難以逃脫被扣押的命運,即使最終黎智英經高等法院聆訊後一度僥倖獲准保釋,其保釋條件亦相當苛刻。也就是說,只要這次被捕的政界人士被正式起訴,他們已注定不能進行任何政治活動,更不用說參選了。更甚者,若最終法庭裁定各人罪成,其判刑肯定多於3個月監禁,也就是說他們會喪失自判刑日起計5年內的參選資格。這次大抓捕對未來選舉的影響,不言而喻。
當透過議會制度嘗試向管治者施壓尋求政策改變都被視為犯罪的今天,30年來市民希望透過代議士爭取權益,把政策倡議假手於人的期望已告全然破滅,日後香港的經濟民生,只能透過堅實的公民社會推動。特區政府的施政必將毫無制衡,過去一年我們不斷看到的施政失誤只會變本加厲。擺在我們面前的,是成為「順民」或「維權者」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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