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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淒涼B女】社署提供寄養家庭服務受惠兒童918人

蘋果日報 2016/02/25 06:00

虐兒沙頭角沙頭角萊洞村

1歲半女嬰懷疑遭虐待,警方拘捕其33歲的寄養母親。現時社會福利署有寄養服務,為18歲以下,因種種緣故而缺乏父母照顧的兒童,提供家庭式住宿照顧服務,讓他們繼續享受家庭生活,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入住領養家庭,或可獨立生活。

該服務同時亦為18歲以下,因遇突發或緊急事故而缺乏父母照顧的兒童,提供即時及短期的家庭式住宿照顧服務,讓他們繼續享受家庭生活,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或獲得長期住宿安排。寄養期限最多為6個星期。

根據社署的網頁,理想的寄養家長有以下條件﹕
-家庭生活愉快,生活安定
-身體健康及情緒穩定
-年齡在25歲或以上
-有小學或以上程度
-家居整潔安全,並有足夠居住面積
-喜愛兒童,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
-能為兒童安排妥善的照顧計劃
-願意接受社工的調查及督導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港可提供服務的寄養家庭有936個;全港正在接受服務的寄養兒童共918名。寄養家長可獲發津貼,以支付兒童每月的生活開支,另外亦會得到可豁免報稅的獎勵金。

有需要寄養的兒童,需聯絡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或其它社會服務單位,安排評估及轉介。

至於有興趣成為寄養家長的市民,請向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查詢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2樓2202室
電話﹕25732282
傳真﹕257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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