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儀談過不少戀愛,幾乎每次都是苦戀。最令她刻骨銘心的一次,是與一個有婦之夫墮入愛河。男人最初只是把她視為甜品、沉悶婚姻生活的調味料,可是她卻任由他招之即來,揮之則去。為了他,她做了很多儍事,試過在懸掛八號風球的晚上跑到他家樓下,只為看他一眼;也試過偷偷尾隨他和妻子飛往巴黎,只為在鐵塔前擁抱他一下。後來,男人終於被她感動了,決定和妻子離婚,敏儀高興了一晚,一覺醒來,茫然若失,她知道這個故事應該是時候終結了。面頰上的淚水在晨曦中閃爍着金光,她輕吻熟睡的他,如風一般消失了。
大部份人──或稱為正常人──都希望在愛情中找到幸福,但也有人希望從愛情中找到轟烈。轟烈的愛情總是悲壯的,偉大的愛情故事從來以悲劇居多。敏儀身體力行要做悲劇人物,是個極端例子,但其實每個人對悲情都有一定程度的迷戀。透過戲劇和小說,我們投入主角的遭遇,讓自己在現實中追求幸福,在光影中追逐轟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