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資料顯示,該地業權擁有人為得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為林錦忠,去年以150萬元購得該地。規劃署引述項目申請人申請理由,指外面租金昂貴,故申請在該地做倉庫。
但項目遭多個部門質疑,規劃署指無車路直達該地段,申請人卻提出要有泊車位,負責規劃師代表慨嘆:「我哋都唔知佢點用個泊位。」規劃署總城市規劃師指出,申請破壞區內寧靜環境,影響自然特色。而且附近有一條河道,或受不良影響。
地政總署指,該地段屬舊批農地,未經事先批准不得在農地上搭建構築物,亦反對申請人提出倉庫作居住用途。漁護署對項目亦有保留,擔心要砍伐大量樹木。屋宇署指出,申請人未經批准,便在地段興建房屋,或涉違例發展。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