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表示,若鄭在簽署按揭文件時明知大屋有僭建地庫,卻無如實向銀行申報,有可能觸犯《盜竊條例》中「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行,「後果可能好嚴重」。惟刑事檢控專員昨日的聲明並無回應此質疑,僅以《建築物條例》入手,指無足夠證據檢控她相關罪名,並未交代曾否調查與《盜竊條例》有關的問題以及結果。
吳宗鑾表示,上述罪名的重點在於鄭若驊簽署按揭文件時,是否已知悉有僭建物;而僭建醜聞被揭時,鄭若驊曾聲稱自己因事忙一直無注意屋內有違規建築。吳認為,鄭身為高級公職人員,其個人操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因此律政司有需要回應公眾質疑,亦應調查鄭的說法是否屬實,「我相信都唔係好難」。
■記者趙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