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獲得元朗區議會2010年至2012年青年節啟動禮核數報告,列明龍獅隊每次表演費用10,800元,當中10,000元由區議會贊助,800元由地區人士贊助。但民政處提供本報的資料,卻指2010年、2011年及2012年由陳嘉輝龍獅總會負責的醒獅表演費用,由地區人士及商號贊助,不是區議會撥款。民政處又指2009年及2010年區議會撥款逾百萬元的國慶活動,因主辦團體將開支交會計師核數,沒有備存紀錄,未能提供舞獅開支資料。
其他由公帑贊助的醒獅表演資料亦欠奉,元朗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2012年及2013年主辦的三項揭幕禮,包括錦田水頭村「新便母橋」、蝦尾村及水蕉新村休憩處的醒獅活動,均由陳嘉輝龍獅隊負責,民政處以負責揭幕禮活動由項目公司自行與醒獅團體定價為由,拒絕提供酬金金額。
龍獅界人士稱,區議會大小慶典如春茗、回歸、國慶、中秋等的醒獅表演繁多,連同地區社團的活動,一年有數十個舞醒獅表演,但陳嘉輝自2009年起恍如元朗區「御用」醒獅,其他龍獅隊無法分享一年數十萬元酬金,梁志祥解釋區議會有既定程序選擇舞獅團體,價低者得,否認陳嘉輝壟斷元朗舞獅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