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同意清拆
有即時危險僭建物

蘋果日報 2011/06/13 06:00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將與鄉議局開會,商討新界丁屋及村屋僭建問題。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會後表示,鄉議局同意發展局新方案的四大原則。第一,以安全為先來執法。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需要即時執法。第二,香港要依法辦事,按照法律執法。第三,僭建物的種類不同、程度不同,會因應不同的情況來處理。第四是按照次序處理。

劉皇發強調,對於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原則上不反對執法;但由於1905年後建成的村屋,過去並無高度限制,假如當局要執法,應該先釐清法律和歷史留下的問題,最快7月再與政府商談法律問題,不能以一刀切方式執法,否則可能對社會造成震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