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套丁梁福元:在新界常見是「合作」方式

蘋果日報 2015/12/07 06:00

梁福元竊聽風雲3套丁

11名沙田原居民收取230萬元賣丁費,串謀發展商詐騙地政總署,令發展商可「套丁」於沙田大輋村農地興建價值近2億元的丁屋項目圖利,12人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昨直斥涉案男丁只想拿丁權作生財工具,判各人入獄2年半至3年。鄉議局其後在多份報章刊登聲明,指丁權是《基本法》第40條保護合法傳統權益之一,正研究判詞,並會成立專案小組跟進事件。鄉議局丁屋小組召集人梁福元指出,「套丁」在新界是常見情況,是一種「合作」方式,令原居民可以有屋居住。

梁福元指出,「套丁」的情況是由於不是每名原居民都有土地,故有「合作」方式,對於有原居民表達憤怒,他促請原居民克制,讓鄉議局與政府尋求解決方法。本身是律師的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就聲稱,2007年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去信鄉議局指,涉及「套丁」的原居民可能只違反土地契約,不會被刑事起訴,故形容今次裁決是個悲劇,亦陷整個政府及林鄭月娥於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