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為被告求情指,她已還清騙款,包括其餘沒承認的7項控罪所涉及的款項;又稱中四學歷的被告患抑鬱及強迫症,病情與她犯案有關;而她案發時一向與MCM於上海的職員Alex溝通,Alex對產品宣傳很着緊,為令MCM打入香港市場,要求被告安排香港漂亮模特兒參與MCM活動。
為了應付Alex要求,被告找香港的名人名模做宣傳,除了要向她們提供手袋和應酬外,亦要送上小禮物如香水,甚至把海味放入手袋內一併送上,有時名模更直言「這個手袋很美,我的朋友都想要一個啊」,以上種種均需額外開支,惟MCM預設宣傳費有限,故被告以廣告費、速遞費等名目向MCM申索。
辯方指被告承認貪心及有得益,但騙款當中約兩至三成都是真實開支。Alex知悉有關開支,但從沒叫被告犯法;MCM助理經理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指滿意其工作表現,稱讚她對MCM有貢獻。
案情指,MCM於2011年起,以每月3.5萬元聘用被告公關公司Studio Bianco,其間若涉其他開支,MCM會按被告提供的單據付款。案發期間,被告提交的61份虛假或修改過內容的單據,索取126萬元,當中主要是在報章雜誌登廣告的費用。
案件編號:DCCC1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