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原定於去年7月12日乘搭早上約8時出發前往韓國首爾的國泰航機,因航機取消,改搭同日約9時半出發的國泰航機,再因維修空調而兩度延誤,他被指約於早上11時犯案。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阿sir,當時我講緊班機冇冷氣,我血壓高又頭暈,熱到爆炸。」
空姐陳雪英(32歲)供稱,被告向她稱不舒服,要求落機,否則暈倒,被告隨即躺在地上,她向被告說:「你想安排落機,麻煩你出示登機證,因為我想幫你攞番寄艙行李。」被告竟指:「寄艙行李我唔要,留番喺度等佢爆炸!」她聞言大驚,立即致電聯絡經理及機長,並將被告交由機艙服務員胡穎傑看管。她聽到被告用粗口罵胡:「你唔X話得事,就唔好同我講嘢。」經理與機長最終決定報警。
辯方盤問空姐時指被告當時不耐煩,但僅說「我熱到爆炸,熱到暈」,是她誤會或聽錯其他乘客的說話當是被告說。但空姐強調沒誤會被告,又指兩人很近,她不會聽錯,亦不認為被告當時抱恙。
疑遭被告用粗口責罵的胡穎傑則供稱,他當時剛從洗手間出來,聽不到男乘客說寄艙行李有炸彈,但接手看管該乘客,對方罵他「你做乜X事」,他兩度作出口頭警告,但他昨在庭上無法認出該乘客。
當日與被告同行的銀行前投資顧問尹國柱也供稱聽不到被告與空姐對話,因他埋頭寫信投訴國泰,但他稱與被告相識20多年,認為他「識乜嘢時間講乜嘢,佢唔似會喺大庭廣眾講恐嚇說話」。
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出,當時事出突然,空姐反應過敏,沒聽清楚被告說話,亦有其他乘客因機艙溫度過熱而起哄投訴,辯方不排除空姐將其他乘客的說話,誤當成被告所說;本月28日裁決。
案件編號:TWCC20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