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是咁的】6000元學徒津貼夠唔夠?大狀撈兼職還是大狀嗎?

蘋果日報 2018/12/15 21:00

副業體雕師梁思豪清洪大律師公會大狀是咁的實習大律師津貼潘展平

【系列四之四】
新晉大律師執業初期困境越來越明顯,大律師公會上月中開會便投票通過兩項重大改革,分別是見習大律師(pupil、徒弟)由無薪工作變為每月由師傅「出糧」發放6,000元津貼,以及放寬公會對執業大律師從事副業的規定,容許大狀彈性兼職其他行業,由以往必須事先獲批,改為只需知會公會。
改革可溯源至「體雕大狀」梁思豪事件,他在2014年向大律師公會申請以「體雕師」作為副業,卻遭否決。梁其後提司法覆核勝訴,但公會不服上訴得直,梁準備上訴至終院,已獲批上訴許可。
兩項新政策明年9月實施,《蘋果》訪問部份業界,普遍稱歡迎津貼學徒,但對放寬副業規定的看法較兩極化。以下是「金牙大狀」資深大律師清洪(執業40多年)、大律師潘展平(執業逾30年)、大律師陸偉雄(執業接近30年),以及一名不願具名的年輕女大狀,分別如何評價。
學徒無薪或有酬? 6,000元夠食?
●清洪:原則上同意發放津貼,「冇理由叫人白做嘛」,金額可斟酌,「坦白講(6,000元)好多人嫌少,好多大律師想畀多啲㖭。」
●潘展平:津貼政策有利有弊,或令見習大狀「搵師傅」較困難,因部份大狀可能本身不熱衷「收徒弟」,加入發放津貼的考慮後,有人或會索性不收徒弟,或減少同一時期所收的徒弟數目。
●陸偉雄:見習大律師會替師傅處理很多支援工作,部份更來自基層家庭,發放津貼能鼓勵新人入行業。現階段把每月津貼定於6,000元水平合理,若一開始定太高,會有巨大反對聲音,現可先觀察實施後的反應,再按情況調整。
●女大狀:覺得發放6,000元是個好開始,會令「潛在師傅」收徒弟時比較認真,「同埋令啲根本唔應該收徒弟嘅人唔好收」。但她認為津貼絕非為幫補年輕人,因為根本不夠,「仲低過最低工資」。
大律師撈兼職,仲係大狀嗎?
●清洪:不贊成大律師從事副業,因大律師對社會負有責任,擔心規定放寬後,很多人會棄做全職大律師,拖低行業整體水平,「邊個會再同你睇(鑽研)法律、咪書呀?講真,個人之後會懶,覺得(放寬規定)會降低個bar嘅standard(大狀水平)」。
●潘展平:若與大律師行業沒牴觸及不會損害行業聲譽,並無不可,「我識有人又係醫生又係大律師,咁佢想星期幾做大狀、星期幾做醫生,點解唔得?都係服務社會啫。」
●女大狀:反對放寬,認識的朋友都反對。入行時師傅會教,若3年5年都做不來、找不到一份正常收入,就是不適合,須要轉行,轉做事務律師也好,做私人公司律師也好。生意不好不一定是能力問題,可能是soft skills(軟技巧)或際遇的緣故。不應該以副業收入來繳交做大律師的租金及開支,因根本不切實際。「問心,我唔會去睇一個要兼職教琴交租嘅醫生,信佢唔過。」本身公會容許大狀在法律學院教學之類的工作,無需要擴展,現時已有認識的人獲邀兼任推銷保險,正正看上大律師有人脈,但認識的朋友統統反對,「會拖到成行差晒」。
記者伍嘉豪、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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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展平認為大狀兼任副業並無不可。(李潤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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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副業為體雕師的梁思豪,現時已在大律師名冊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