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編輯部就此發聲明指,對於環聯涉嫌疏忽保護個人資料,反而指摘傳媒入侵環聯系統,表示遺憾。而立法會即日動議,要求政府研究加強對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規管,並同時獲投票通過。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環聯的第三方信貸資料管理公司非由該局監管,但任何管理個人資料公司均需遵守私隱條例。他續稱,去年第二季已就本港是否需要引入更多信貸資料管理公司,但亦要研究會否延伸出更多風險。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孫玉菡指,暫時無意將信貸查閱機構,納入金融機構條例之下直接規管,又指事件涉及保障信貸資料及個人資料私隱問題,而非金融市場問題。而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完成調查後,會與政府研究現行私隱條例有否修改空間;且在考慮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會考慮公開是次環聯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