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三十一歲姓韓受害人為3G手機用戶,她於去年三月二日,收到一個沒有來電顯示的視像電話,電話屏幕影像初時接收不穩定,但她隨即看見陽具,並不斷傳來手淫的畫面,她立即掛斷電話,認為該電話有厭惡性質,於是報警求助。
同案另一名十七歲受害人姓崔是一名補習教師,去年六月二十日大約下午五時,她正在上課,其3G手機接收到沒有來電顯示的視像電話,她接聽後發現對方不發聲,屏幕隨即顯示陽具畫面,她見狀掛線,怎料七分鐘後再收到騷擾電話,這次從屏幕傳來一幕幕手淫片段,她收線後感到惡心,報警求助。
警方從流動電話網絡供應商得到其中一個受害人的電話通訊名單,發現被告是其中一個電話用戶,曾在案發時致電受害人;被告到警署助查,他在警誡下僅承認是涉案手機的用戶,但拒絕回答其他問題。
警方其後根據被告的通話紀錄接觸另一名十七歲受害人,她承認於去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沙田住所睡覺時,接到一個沒有來電顯示的視像電話,電話傳來一名男子聲音:「係我呀」,並出現陽具畫面,受害人立即掛線,二十分鐘後被告再致電受害人,此次屏幕出現手淫片段,受害人感到十分驚怕。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以隨機方式撥號。
案件編號:KTCC6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