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露械及非禮前科的16歲男生,在感化令期間仍膽大包天不斷犯案,於三個公共屋邨掀起女生的短裙,撫摸事主的大腿兼露械,有一次更是身穿校服犯案。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男生犯案後仍留在同一幢大廈,最後成功拘捕他。
16歲被告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及3項非禮罪,還柙至本月16日判刑。他有三個案底,其中兩項是非禮及露械罪。案發於今年9月28日至上月22日間,他先後在李鄭屋邨、麗閣邨及葵盛西邨等地犯案。辯方認為被告需要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裁判官遂先索閱被告的相關報告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