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案情披露,2012年3月被告人范威(加拿大籍)、伍子平(加拿大籍)等人合謀共同製造、販賣毒品,並糾集被告人馬克(美國籍)和里昂、佩德羅、奧斯卡、凱瑞特(四人均為墨西哥籍)等製毒技術人員,以及曾顯樑、李榮富等製毒人員。同年7月至11月,范威等人在台山設立製毒窩點,共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3,833.92克、二甲基苯丙胺365.9克。法院認為,上述被告違反中國法律,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范威、伍子平因罪行極其嚴重,分別判處死刑;馬克和里昂等五名美國、墨西哥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和無期徒刑,其他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早前,加籍男子謝倫伯格被指於2014年串通其他人,將220公斤冰毒由廣東運到大連,於去年11月被大連法院判處15年監禁、驅逐出境。但謝倫伯格不服,提出上訴。及後,中加關係因孟晚舟事件跌至冰點,遼寧省高級法院宣佈,認為對謝倫伯格判刑太輕,將案件發還重審。今年1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謝倫伯格死刑,謝倫伯格的律師事後表示會提出上訴。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