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義工發現虐貓事件報案,愛護動物協會派員協助。死貓口鼻滲血,懷疑在凌晨時分被狂徒捉住尾巴狂揈,繼而將牠身體撞擊牆壁致內出血,其間將貓尾揈至表皮連毛扯脫,不排除受傷貓隻痛苦驚惶,逃入樓梯邊緣欄內的貓竇,最終傷重死亡。
警方將案列虐待動物案處理,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偵查,貓屍交由愛護動物協會檢驗。該會發言人稱,暫未悉該小貓致死原因,稍後需聯同漁護署跟進。
根據法例,觸犯虐待動物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20萬元。去年9月屯門一名31歲電腦技術員不滿麒麟圍的狗吠聲,用火水淋唐狗身焚燒狗隻,唐狗傷重被人道毀滅,事後疑犯自首,早前被判入獄8個月,為虐畜案中判刑最重的一宗。不過,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判刑太輕,促請律政司向法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