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心痛片】2台男拐殺小六生童判無期 法官:非變態殺人
台灣新竹誘拐
台灣兩名男子前年在新竹誘拐殺害一名就讀小六的林姓男童,一審以2人非窮凶極惡、已有悔意等理由,依殺人罪僅各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至高院,其中一名疑犯向男童家屬喊話:「別被仇恨蒙蔽!」林父冷靜要求:「應判死刑!」高院二審今早宣判,維持判處2人無期徒刑。
涉案男子李靖、陳天心,高院二審合議庭對兩人維持原判,主要理由包括兩人「顯非所謂『無差別殺人』」,犯罪手段也無反覆實施的高度危險性,更沒有「引起他人仿效的奇特性」。合議庭強調,對被害人家屬的創痛「感同身受」,李陳兩人應受嚴厲責難,「但與使用槍械、爆裂物等兇器所為血腥恐怖攻擊、屠殺,或凌虐至極後再予殺害之變態殺人相比,仍非無程度上之差異。」由於未達到判死程度,所以仍判2人無期徒刑。林父今旁聽判決結果後,戴着口罩、紅着眼眶,不願受訪。林家委任律師戴愛芬表示,無法接受不判死,會繼續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靖(25歲),於2014年在學校打波時認識林童,常邀林童到家裏玩電腦遊戲,但2015年5月12日下午,李男找大學獸醫系退學學生陳天心(32歲),到家中勒死林童。警方接獲林童父母報案,到李男住所破門發現李男在林童身旁伴屍,還在屋內使用水煙式殺蟲劑宣稱要自殺,警方逮捕李男及陳男。
陳男供稱,李男自稱殯葬業主管,指林童是同業的小孩,若幫忙殺掉就能賺50萬元新台幣(約13萬港元),還可以升主管,他心動參與,事發才知受騙。李男起初推稱陳男殺童,後因無法自圓其說,才辯稱財務吃緊,想帶走跟他感情很好的林童「攜伴同死」,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教唆陳男代勞行兇。
一審指2人仍有教化可能,因而依殺人罪各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審理時,林家律師獲准進行號稱全台首次針對受害人家屬所做的創傷心理鑑定,作為合議庭量刑參考,結果顯示事隔2年,林童父母仍呈現絕望、空虛、悲傷、空洞等複雜傷痛反應。陳男出庭時,曾企圖當庭下跪跟林父道歉,被法警一把扶起,他曾對林父喊話表示:「別被仇恨蒙蔽!生活過不下去,這樣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