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披露廉署受查人身分 吳文遠稱是基於公眾利益
馮程淑儀吳文遠披露廉署受查人身分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前年向傳媒及在社交媒體披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廉署立案調查,遭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資料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續審,吳自辯時稱記不到廉署人員有否提醒他不要披露受查人身份及案件細節,但指即使對方曾提醒,他認為基於公眾利益仍會披露。
吳文遠自辯時透露,他於2009年加入社民連,2016年成為社民連主席。他以往曾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花公帑送禮、前特首曾蔭權及梁振英涉貪案向廉署舉報,每次都有通知傳媒採訪。
吳憶述前年4月,從媒體得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涉嫌濫權,遂於同月2日到廉署舉報。吳解釋指,若不主動舉報,他及政黨不會知道執法部門會否主動調查,即使有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堂內向官員提問,官員也不理會議員,實難以監察,為迫使政府處理事件,他向廉署舉報,一來可向執法當局施壓,亦希望案中當事人能向公眾交代事件。
吳記得時任高級調查主任容禮明於同月5日致電他,着他翌日到北角廉署總部,他將廉署會立案調查一事通知社民連職員,並向傳媒發採訪通知,因他認為自己作為報案人,有責任向公眾交代案件進展。吳記不起容有否在電話通話期間提醒或警告他,他只記得更改會面地點至油麻地,「因為好近我屋企」。
控方盤問吳時指,吳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犯案,吳回答「絕對不同意」。案件押後至本周五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