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八達通用完$4,000先再派$1,000 登記方法、領取時間、不適用商戶等注意事項
消費券八達通
用八達通領取電子消費卷會分為3期,其餘3款應用程式則分為2期。
電子消費券分電子申請和書面申請,有些分3期;有些分2期,電子支付工具又有八達通、Tap & Go、支付寶、WeChat Pay,這次再為大家更新電子消費券最新消息。
合資格人士可在2021年7月4日至8月14日期間,以電子或書面登記$5,000消費券申請。
預計於7月4日早上6時會有網站給大家登記,以電子方式獲取比較快。在7月4日至17日完成的電子登記,申領者可於8月1日取得第一期消費券,第二期則於兩個月後即10月1日發放。兩期消費券均於12月31日到期。
至於7月18日或之後完成的電子登記及所有書面登記,申領者可於9月1日取得第一期消費券,第二期則於11月1日發放,兩期消費券到期日也會延後,於明年(2022年)1月31日到期。
八達通獲取消費券方式會和Tap & Go、支付寶、WeChat Pay不同。八達通會分為三期領消費券,首兩期各為2,000元,相隔兩個月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發放方式較特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滿4,000元後才會發放。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八達通卡和其餘3款應用程式本質不同:「應用程式會將消費券和一般餘額分開,八達通卡不懂分哪一部份是一般餘額;哪一部份是消費券。畀錢時未必會分到,但系統會計算消費券4,000元之中,有沒有用在不適用的商戶,包括水電煤的公營機構,如果計到你不能合資格地用夠4,000元就不會發放第三期。」
舉例說,你用八達通領了第一和第二期消費券,然後吃飯、坐車花了3,600元;在便利店交水費電費花了400元,但因為電子消費券不適用於公用事務收費,所以雖然花了4,000元,但「合資格消費」總額只有3,600元。要再合資格地消費多400元,才可拿到第三期的1,000元。
其餘3種支付工具:AlipayHK、Tap & Go、WeChat Pay HK會分2期發放消費券,分別是$2,000及$3,000。前者有效期為五個月,後者有效期為三個月,市民可將兩期合併使用。
無論是以電子或書面方式登記,AlipayHK、Tap & Go、WeChat Pay HK三種支付工具,都會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賬戶。
八達通卡則可以在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7-Eleven、OK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經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領取。
之前有指消費券不能用於乘坐部份交通工具,但目前最新消息放寬了不少。不適用商戶包括:海外網店、政府及公營機構或公用事務的收費(包括水電煤費、稅項、牌照費用、公共機構收費、租金等)、金融產品、個人對個人支付等等。
被問到4款支付工具的比較時,方保僑也提到了八達通雖然多限制,但在私隱保障方面則更好:「不止個人八達通,一般八達通也可領取消費券,如果大家對私隱有疑慮,我提議大家用一張新的八達通登記,用完不想再用就退回。」不過他也提到八達通可以頭兩期合併使用,但因為有3,000元上限的限制,最多都是合併到3,000元,剩下1,000元須要分開拿。其他三款應用程式能兩期叠加一次過用5,000元,可以視乎個人需要選擇電子支付平台。
八達通可在公共交通費用補貼機領取$5,000津貼。
6月18日下午,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出席記者會公佈消費券計劃詳情。特區政府宣佈,合資格市民於7月4日起可通過4個儲值支付工具申請分3期領取5,000港元電子消費券。消費券適用本地零售、餐飲等。 中新社記者李志華攝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八達通卡未能分開一般餘額和消費券,所以規定用戶合資格消費夠$4,000才派發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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