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讀為快】民主轉型:以選舉突破威權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威權政府願意引入有競爭性的選舉,目的是增強其統治的正當性。
近幾十年,在專制或威權政體與民主政體之外,出現了一種混合的政體,既不是單純的威權統治,因會進行有競爭性的選舉,也不是真正的民主政體,因威權政府透過選舉制度設計及操控的手段,包括不對等的資源及主導傳媒報道,令選舉在不公平的情況下進行,讓執政集團總是可以勝出選舉。這種政體稱為競爭性威權政體。
威權政府願意引入有競爭性的選舉,目的是要透過選舉,向內及向外增強其統治的正當性。威權政府在大部份情況下都很有把握勝出選舉,但也曾出現反對力量在選舉中勝出,威權政府基於不同原因承認失敗,最後能產生民主化的結果。因此,競爭性威權政體是有轉型至民主政體的可能性的。
為何選舉能有機會讓民主力量突破威權統治以達到民主轉型呢?在進行有競爭性的選舉時,所有政治力量,包括當權者及反對力量,都可以更清楚掌握到對手的性質、立場、強項及弱項。執政力量及反對力量中的不同派系,因得到這些新的資訊,會因而考慮進行新的結盟,導致政治權力分佈有可能較選舉前出現非常大的改變。這也會創造出新的處境,有可能出現難以預見的事態發展及結果,故選舉有可能令政體的性質產生質變,由威權過渡至民主。
香港是典型的競爭性威權政體,中共一直透過選委會內的四大界別及立法會內的功能組別,牢牢操控特首及立法會選舉。故民主派雖能在選委會及立法會的選舉都取得一定數量的議席,但整個政體仍是威權統治。
中共容讓香港有選舉,問題較複雜。中英談判期間,在英國的倡議下,也要爭取港人民心,中共接受了立法會由選舉產生,但行政長官卻是可以由選舉或協商產生。到了起草《基本法》,尤其是在八九年的「六四事件」之後,為了挽回民心,中共接受了特首及立法會議員都是由普選產生為終極目標。
原先打算在2007年就實行雙普選,但在回歸後,港人一直人心未回歸,故中共把實行普選的日子一推再推,終決定在2017年先普選產生特首。但《基本法》早已種下機制,令中共在即使實行普選時,仍有足夠權力去篩選候選人,令選舉為統治增強正當性,但又不會失去控制。這也是8.31決定要達到的目標,完全符合競爭性威權政體的特質,既要有選舉,但又要確保在選舉中必勝。不過既有選舉,如不少競爭性威權政體一樣,香港的民主派仍是有微細的機會,透過選舉去突破威權統治,實現民主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