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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第18天重點回顧 蘋果拒解鎖iPhone 梓樂生前最後信息曝光 疑身處停車場做「哨兵」

蘋果日報 2020/12/15 20:20

周梓樂死因研訊重點回顧

科大男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第18天,聆訊內容主要圍繞梓樂生前所使用的電子通訊器材,包括iPhone、iPad、MacBook及桌上電腦。庭上首度披露梓樂出事前在Telegram群組發出的信息,顯示他當時身處尚德停車場,提及「X佢射上停車場」、「係停車場食花生姐」,最後訊息為零時49分發出「同埋拎咗啲野落去」、「俾人」。警方曾去信美國蘋果總公司,要求協助解鎖梓樂的iPhone,惟對方回覆無辦法繞過iOS系統解鎖,若要取得用戶的雲端備份資料,須先獲得美國司法部同意。

警方檢取梓樂iPhone、iPad、MacBook及桌上電腦

‧ 偵緝高級警員林志強事發後接收了梓樂的四項電子裝置證物,包括iPhone、iPad、MacBook及桌上電腦,其中只有桌上電腦無密碼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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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林志強

梓樂的桌面電腦及MacBook

‧ 警員在電腦Google Chrome瀏覽器中找到一些登入網站時記下的密碼,為一串「好有長度」的數字,遂提取有關資料,成功開啟iPad及MacBook
‧ MacBook的瀏覽紀錄主要是觀看YouTube及做功課,與案件無關

梓樂的iPad

‧ 桌面及鎖定畫面的背景皆是示威現場圖片
‧ 瀏覽器紀錄主要是YouTube影片
‧ 警截取iPad上Telegram通訊紀錄,發現梓樂當晚曾分別於有6名成員的「飛機佬群」及8名成員的「行街(遲到)」群組發信息,其中梓樂在零時41分起,向飛機佬群發訊息「X佢射上停車場」、「係停車場食花生姐」等
‧ 至於在「行街」群組,有成員提及將軍澳約於零時40分發射催淚彈,梓樂回應「ys(是)」並發送一張由停車場二樓半拍攝的尚十街口情況,可見防暴警在唐明街已設置防線,自此便無再發言
‧ 梓樂亦有參與「TKO公海」、「真.宣基人」、「抗爭前線戰況直擊」、「628日本廣告業務組」、「NordVpn」等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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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樂的iPhone

‧ 警員稱取得梓樂iPhone前,相信事前有人多次錯誤輸入密碼,他需等候一段長時間才可輸入密碼,而當他嘗試輸入與iPad同一組密碼後,iPhone即自動停用
‧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員周祖耀一度將梓樂的iPhone 11插入警方擷取資料的機器,惟iPhone「插落去冇反應,都唔support」
‧ 警方事後去信美國蘋果公司,要求對方協助解鎖梓樂的iPhone、iPad及MacBook
‧ 蘋果回應指為保護數據及用戶私隱,並無方法繞過iOS系統解鎖,唯一可獲取資料的方法,是檢查用戶有否透過雲端備份資料
‧ 若有備份,所有內容均儲存在美國境內伺服器,必須獲得美國司法部同意,並取得相關法律文件,才可取得備份內容
‧ 警方再次去信蘋果要求解鎖,表明協助「將好大程度令死者父母得到開解」,對方回應指數據已加密,無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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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父親

梓樂iPhone sim卡

‧ 11月2日傍晚6時21分,有一個來電及一個撥出紀錄
‧ 同月4日凌晨2時許、即梓樂出事後,有3通來電紀錄,相信來自梓樂的舊同學
‧ 同日凌晨約2時半、傍晚6時許,再有兩通相信接駁至留言信箱的來電,但找不到來電者身份

陪審員跟進TG信息

‧ 梓樂出事前曾稱「落去拎啲野俾人」,以及問一名「行街(遲到)」群組內的成員是否安全,陪審員問警方有否跟進信息,警自言只負責檢取證物,不知同僚有否跟進
‧ 陪審團又問有否嘗試尋找群組內成員身份,警則謂「用過嘅人都知搵返個人(用戶)有困難」,因用戶名稱不是真名

裁判官庭上呼籲群組成員向死因庭提供資料

‧ 裁判官透露,早於案件調查階段已知警方查不到兩個TG群組成員的身份,惟當時未展開研訊,故不便公開披露及呼籲
‧ 如今庭上已披露有關TG的內容,故公開呼籲,若果群組成員案發前曾聯絡或接觸過梓樂,掌握到當日梓樂的行蹤、甚至知道發生何事,可聯絡警方或直接去信死因庭

研訊超時

‧ 裁判官預計研訊需要額外一至兩星期,完成本周研訊後,將會押後至本月28日,有信心可於明年1月初完成研訊。

明日聆訊預告

‧ 裁判官透露明日會重召救護員出庭
‧ 據了解,重召證人包括救護隊目鄭冠明及救護車司機陳智楓,另有「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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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將重召案發時在接送周梓樂救護車上的救護隊目鄭冠明(左)、以及駕車的救護員陳智楓(右)再次作供。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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