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少情殺案,被告上庭後為洗脫謀殺罪名不時自稱受刺激失去理智殺人,望降低至誤殺罪名。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金孟華指,台灣有義憤殺人罪,判刑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義憤,前提是被害人作出不義行為,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案例類近捉姦在床或自己與親屬遭重大侮辱,但陳同佳案情與義憤殺人典型情況有差距。金分析,地檢署檢察官應以普通殺人罪起訴。普通殺人罪判刑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台法律尚有一項過失殺人罪,但多用於工業意外或交通意外。
翻查資料,義憤殺人罪在台灣的經典案例是陳鎰銘案,陳鎰銘看到繼母和情夫在後巷半裸親熱,當場激於義憤用利器狂刺情夫令他受重創,被裁定犯義憤殺人未遂罪成。
■記者陳鈺明、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