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將以色列定義為猶太民族國家,以色列國內一直有激烈的爭拗。以色列沒有成文憲法,僅有《政府法》等11部基本法,加上判例和《以色列獨立宣言》作為基本法律。這部「猶太國家」法案一旦獲國會通過,就會成為新一部基本法,但法律專家直指多此一舉。
前國會議員普勒斯納指出,用法律形式規定以色列的「猶太國家」屬性,是畫蛇添足,甚至違反民主。「這項立法全無需要,因為以色列的猶太民族和民主屬性,已在法律判決、國會立法和《獨立宣言》中得到確立。」《以色列獨立宣言》訂明以色列是猶太民族的主權國家,而不分宗教、種族的「全體公民享有最充份的社會和政治平等權」。
猶太民族政策研究所亦警告,打亂猶太民族與民主特性的平衡,會「玷污自由世界眼中的以色列,令支持復國的離散猶太人敬而遠之」。
以色列內閣也有反對法案的意見。執政聯盟未來黨主席兼財長拉皮德,批評法案令非猶太人低人一等。他提到上周有德魯茲人警察為保護猶太教堂遭兩名巴人殺死,「我們如何(向死者)交代?說他是二等公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