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受傷控教練及流浪疏忽 母承認不知球證角色

蘋果日報 2017/07/26 11:50

萬月玲李東諺羅國豪謝志明香港流浪足球會

8歲男童在上足球訓練班時被指派任守門員,及後在一次撲波後遭衝前的另一球員踢中右眼,其母代兒子入稟向教練及流浪足球會索償。母親萬月玲今接受次被告、教練謝志明的代表律師盤問時承認,不太清楚兒子受訓內容,但認為「訓練班一定係訓練唔會去玩」,亦承認不知球證的角色:「判贏判輸或有冇犯規,我睇新聞,但完全問我做乜就唔清楚,只知有個球證走嚟走去,係咪一齊玩就唔知道」,但她認為謝當時「fulfill唔到球證嘅角色」,因為謝當日有落場比賽。
原告男童李東諺,由母親萬月玲入稟,控告香港流浪足球會教練羅國豪、謝志明及香港流浪足球會有限公司。
萬月玲指,她不認識次被告,只聽過兒子略略提及,她亦不清楚兒子上堂情況,只是母子閒談時聽過:「佢冇講晒全部畀我聽,我都冇問得咁詳細」,她是事發後始問兒子上堂的情況。她又澄清,丈夫只是喜歡看球賽,「初初識佢有踢波,但拍拖之後已冇踢,亦好少同個仔踢……有時放假個仔叫佢話落去玩吓,佢剩係攞個波去碌下碌下」。
萬又謂對訓練班轉為室內場地並不滿意,「無啦啦轉,唔知點解,又唔係公眾場」,但自言因工作忙,加上兒子跟球會訓練一直平安無事,故對兒子上堂很放心,沒有親自去看過場地,但她強調若兒子繼續上堂會抽空去看。法官問萬究竟她有何不滿,萬指場地是工廠區,不知道場內有甚麼設施,惟因兒子喜歡上堂,故讓他參加。
萬同意法官所指,有關訓練是免費,對課程的不滿從未向球會反映,只是曾向兒子提及。